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我院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及曹德旺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等20项国家、学校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及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助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名额为13名,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名额为30名,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本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基准名额282(一等90名、二等192名)名,资助标准分3500元和2500元两个等级,共79.50 万元整。
(二)评选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299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0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1号)执行。同时,2015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2014级、2013级、2012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面套印,一律手写)、《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详见《2016-2017学年度资助工作开展说明》;
2.国家励志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国家助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4.国家今年继续编辑《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本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获奖学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要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见附件),先进事迹材料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并附电子生活照1张。
二、校长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6名。
(二)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校长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校长奖学金的具体评选要求,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执行,注意本科生在校期间不得重复获得校长奖学金。
三、社会奖助学金考核及评选
(一)社会奖助学金的考核
根据资助方要求,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获得2015-2016学年度曹德旺助学金等七项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给予资助,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缺额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所有替换情况均要在《2016-2017学年连续资助奖助学金变更情况统计表》统计。各项连续资助奖助学金需考核学生名单附后。
1.曹德旺助学金考核
对2015-2016学年度10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向学院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2.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考核
对2015-2016学年度3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须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3纸正反面套印)和《学业成绩表》,考核不合格学生,要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新递补学生需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
3.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考核
对2015-2016学年度2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上学年出现考试不及格或者平均学习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如下材料: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内容)、《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学业成绩表》。 根据香港思源基金会要求,须同时将2016年毕业的受助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单报送资助中心。
4.春雨奖学金考核
对2015-2016学年度3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向学院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5.毅宁奖学金考核
对2015-2016学年度1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如下材料:申请书、《毅宁基金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学业成绩表》、《名单汇总表》、院系推荐信一封及个人生活照一张。
6.九九助学金考核
对2015级1名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申请书、《奖助学金申请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业成绩表》。
(二)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评选
1.曹德旺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2016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评选名额2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至大学毕业。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曹德旺助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81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2.朱英龙贫困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评选名额为16名,其中一等奖4名,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二等奖12名,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朱英龙贫困助学金评选条例》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只需电子版,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学生的学业情况、获奖感言、今后的努力方向及回报社会的决心等。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将所有获得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学生的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整理到一个电子WORD文档,每页排版两名学生情况。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撰写格式见附件16。
3.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中、西部省份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2016级本科学生,同时兼顾沿海省份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特困学生。评选名额1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连续资助4年。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评选条例》(校学发﹝2005﹞346号) 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名单汇总表》。
4.宝钢教育奖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的2013级本科生,评选名额为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学业成绩表》、2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名单汇总表》。
5.何康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2014级品学兼优的学生。评选名额为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4000元。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上学年度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等方面情况)、《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奖学金申请表》、《学业成绩表》、《名单汇总表》。
6.春雨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2015级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评选名额为1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连续资助至大学毕业。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春雨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等方面情况)、《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7.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名额10名,奖励标准每人2000元。具体评选按照《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学业成绩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A4纸上)、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家庭贫困证明、《名单汇总表》。
8.南京桂花鸭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设立一、二等两类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名,奖励金额每人3000元,二等奖学金2名,奖励金额每人2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京桂花鸭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4〕4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9.太白棓煜兴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陕西太白县籍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奖励金额和获奖人数根据申请人的数量及申请人的综合水平情况确定。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太白棓煜兴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学发﹝2014﹞5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10.“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2012级品学兼优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标准每人4000元,奖励名额1名。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评选办法》(学发[2014]5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11.文华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名额1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华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12.王同川励志奖学金
本次评选奖励对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2013、2014、2015级本科生(每个年级一名),奖励名额3名,奖励金额每人10000元人民币。获奖学生在学习持续进步的情况下连续奖励4年。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社会奖助学金各年级具体分配名额附后。
四、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9月14日-9月19日):召开专题会议,吃透通知精神,安排部署工作;
(二)学生申请(9月20日-9月24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和书面申请;
(三)班级民主评议推荐(9月25日-9月29日):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四)院系初审(9月30日-10月17日):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五)报送学校审核、公示(10月18日)。
五、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各项资助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班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及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校学发﹝2007﹞298号)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精准资助,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和班级排名评议确定。在各项奖助学金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三)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变更。《学业成绩表》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各班要严格审查材料并用回形针固定。连续性资助项目所有获奖学生名单统计到相应汇总表。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王同川励志奖学金2016级学生评选工作将在明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请各班于9月28日前完成何康奖学金、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将获奖学生有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10月10日前完成其他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并将所有书面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朱英龙受助学生个人基本情况介绍电子版材料等以各班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dongyibangongshi@126.com。
(五)本年度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资助工作投诉电话:029-87092411
资助工作投诉信箱:dongyibangongshi@126.com
beat365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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