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体学工干部和学生党员中继续开展“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9     浏览次数:

全体学工干部、学生党员:

为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进一步提升全体学工干部和学生党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全体学工干部、学生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和学生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经学院研究,决定继续开展“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人员

全体学工干部和学生党员

二、活动内容

1.亮出身份,佩戴党员徽章。全体学工干部和学生党员在日常工作、学习、参加党内活动等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党员徽章、主动亮明党员身份。党员徽章佩戴要求参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佩戴党员徽章必须严肃、庄重。党员徽章应佩戴在左胸中间位置,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员徽章。若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党员徽章置于其他徽章之上。继续开展“党员宿舍”挂牌活动,通过为每个有学生党员的宿舍悬挂“党员宿舍”标牌,达到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带头作用,树立优良学风,创建和谐校园的目的。全体党员要在平时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得出来,自觉培养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

2.立足本职,践行党员承诺。全体学工干部和学生党员要着眼于工作实际或所在党支部、班级建设实际,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师生“急难愁盼”问题,提出 2-3 条切实可行、可操作、可量化的承诺内容,认真填写党员承诺书(见附件)。党支部对本支部的党员承诺书进行审核,并利用橱窗、公示栏、网络等平台及时将审核后的党员承诺书进行公开,监督党员积极践行承诺。结合“学风建设主题月”活动,带头遵守课堂纪律,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开展学生党员“一帮一”结对帮扶工作,在学思践悟行中提升党性修养。

3.树立形象,强化身份意识。围绕“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学院举办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新入职学工干部和新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佩戴党员徽章;学生党支部书记为新发展学生党员佩戴党员徽章。通过仪式教育强化党员身份意识,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

4.宣传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努力挖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重点挖掘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方面有突出表现党员的先进事迹。以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鼓舞和激励学生成长,激发和引导全体党员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把“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做真做实、做深做细。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工干部、党支部支委、党员同志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切实通过“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主题活动进一步发挥全体学工干部、学生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和学生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2.开展活动。各支部在实施过程中要立足实际、统筹安排、大胆创新,用好前期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丰富主题教育形式,进一步帮助学生党员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3.及时报送。各支部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宣传,并进行总结凝练、于11月20日18:00前将活动总结(500字左右)照片(2—3 张、可组图)。

beat365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党员“亮身份• 践承诺• 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