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体学工干部和学生党员中持续开展“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0     浏览次数:

全体学工干部、学生党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提升全体学工干部和学生党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全体学工干部、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学生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经研究,学院决定持续开展“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人员

全体学工干部和学生党员

二、活动内容

1.亮出身份,佩戴党员徽章。全体学工干部和学生党员在日常工作、学习、参加党内活动等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党员徽章、主动亮明党员身份。党员徽章佩戴要求参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佩戴党员徽章必须严肃、庄重。党员徽章应佩戴在左胸中间位置,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员徽章。若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党员徽章置于其他徽章之上。继续开展“党员宿舍”挂牌活动,通过为每个有学生党员的宿舍悬挂“党员宿舍”标牌,达到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带头作用,树立优良学风,创建和谐校园的目的。全体党员要在平时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得出来,自觉培养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

2.立足本职,践行党员承诺。全体学工干部和学生党员要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着眼于工作实际或所在党支部、班级建设实际,聚焦师生“急难愁盼”问题,主动担当作为,提出 2-3 条切实可行、可操作、可量化的承诺内容,认真填写党员承诺书(见附件)。各党支部对本支部的党员承诺书进行审核,并利用橱窗、公示栏、网络等平台及时将审核后的党员承诺书进行公开,监督党员积极践行承诺。监督党员积极践行承诺,教育引导党员做理论学习领航员、疫情防控勤务员、就业指导服务员、学业困难帮扶员、文明校园创建员,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结合“学风建设主题月”活动,带头遵守课堂纪律,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开展学生党员“一帮一”结对帮扶工作,在学思践悟行中提升党性修养。

3.树立形象,强化身份意识。围绕“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学院举办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新入职学工干部和新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佩戴党员徽章;学生党支部书记为新发展学生党员佩戴党员徽章。通过仪式教育强化党员身份意识,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学工干部和学生党员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学生群体开展内容精、能量正、接地气的宣讲活动,切实发挥“红色头雁”作用。

4.宣传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努力挖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以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鼓舞和激励学生成长,激发和引导全体党员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把“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做真做实、做深做细。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工干部、党支部委员、党员同志要把握教育契机,充分领会本次主题实践活动开展的意义,精心安排部署,创新教育形式,深化教育成效,以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教育引导全体学工干部和学生党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2.开展活动。各支部在实施过程中要立足实际、统筹安排、大胆创新,用好前期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丰富主题教育形式,着力提高学生党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3.及时报送。各支部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宣传,并进行总结凝练、于12月9日18:00前将活动总结(500字左右)照片(2-3张、可组图)发送至邮箱:1350270220@qq.com。

beat365

2022年11月20日

附件:党员“亮身份• 践承诺• 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