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学生工作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7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各学生班:

为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工作,根据校党发〔2020〕77号、校学发〔2017〕33号、《关于各学院(系)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组长:邹  春

成员:王  丹   张  新   赵真萍   王维林   陈   辰   马   东

二、时间安排

9月18日—9月21日 工作部署安排、资料收集阶段

9月22日—9月25日 学院审核、班级测评阶段

9月26日—9月28日 学院汇总、公示

9月29日 学院上报

三、工作要求

1. 学院切实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各项评优工作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抓实抓好,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意识。要求各班高度重视,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综合测评小组,负责组织本班的综合测评工作。

2. 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在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并严格执行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2)。班主任、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班级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严格按照校学发〔2017〕33 号文件和《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德育成绩应能如实反映学生思想品德状况及现实行为表现,严格禁止仅以学生互评分简单计算学生德育成绩的现象。

3. 综测及评优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客观、公开、公正,要将每个学生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予以公开;要认真听取学生对测评工作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答疑。

4. 根据2019年第9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明确将每年评选的“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修改为“优秀大学生”,从本次评优工作开始实施。

5. 综合测评中需要填写的各类表格(附件5、附件6),要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涂改栏(项)成绩按零分计。

6. 综合测评中所有加分和扣分材料都必须由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7. 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要认真核对本班参评学生相关信息,如有学籍变更,应提前到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更新,确保各项评定工作如期进行。转专业的学生在原班级测评及评优。

8.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是对学生上一学年的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全面评价,对学生的全面发展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班主任、辅导员认真做好班级学生的测评鉴定工作,并将《综合测评鉴定表》存入学生档案。

9. 在综合测评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扰乱综合测评秩序、妨碍综合测评工作正常进行者,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10. 请各班级务必于9月21日17:00前将测评材料递交4144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beat365    

2021年9月17日